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考試 99年3月6、7日舉行

         放大字型圖示 放小字型圖示 列印圖示


(本報訊)考試院訂於九十九年三月六日至七日實施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考選部擬議修正「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規則暨其附表」修正草案,日前召開審議會議,結論俟考試院審議通過後即公告生效。 審議會議結論如下: 一、考試規則部分:1.增列任職總統府、教育部軍職人員報考時,應出具工作證明。2.各官階轉任考試筆試科目均列考三科。上校轉任考試增列口試。 二、應試科目表部分:1.各官階轉任考試均增列「中華民國憲法與英文」一科。2.中將轉任考試擬增列一科專業科目。3.少將轉任考試擬增列問題分析與解決科目。 輔導會請辦九十九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計提列中將一名、少將五名、上校十五名,合計二十一名職缺。有意轉任公職上校以上軍官,請及早規劃,準備考試事宜。(點閱次數:179)